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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招聘27人公告

文章来源: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发布日期:2024-04-30 17:09:11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公告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是湖南省人民政府直属的集科研、医疗、教学、开发、生产、信息服务于一体的综合性中医药研究机构。设有中医基础研究所(中医药发展战略研究中心)、中医药文献信息研究所(期刊社)、中医临床研究所、中医肿瘤研究所、中药临床药理研究所、药膳食疗研究所、中药创新药物研究所、中药资源研究所、医学实验动物中心及附属医院(湖南省中西医结合医院)等科研医疗业务机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结合我院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具体招聘方案公告如下。
 
  一、组织领导
 
  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监督下,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院组织人事部,具体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实施、协调等事宜。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
 
  二、招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
 
  (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工作需要、人岗相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以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为准;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
 
  3.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4.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6.违约或者服务期限未满的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医学生和特岗全科医生等。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此次招聘岗位23个,招聘计划27名,其中专业技术岗位计划招聘25名,管理岗位计划招聘2名(详见附件1)。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招聘信息通过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http://rst.hunan.gov.cn/)、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A类岗位:2024年5月13日0:00至2024年12月31日。随到随招,招满即止。
 
  B类岗位:2024年5月13日0:00至2024年5月17日24:00止。
 
  2.报名方式
 
  采取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多报则取消应聘资格。
 
  (1)现场报名。请应聘人员按要求携带报名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
 
  报名地址: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组织人事部(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岳华路142号C239室)。
 
  (2)邮箱报名。请应聘人员将报名材料以压缩包(命名为“岗位代号+岗位名称+姓名”)形式发送至报名邮箱:zyyyjyrsc@163.com,并通过设置阅读回执的方法与用人单位确认是否收到邮件(邮件大小不可超过50M)。
 
  3.报名材料
 
  (1)请应聘人员登录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并须手写签名,提交PDF格式和WORD格式;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JPG格式;
 
  (3)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信网含验证二维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以及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书及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需盖学校公章),JPG格式;
 
  (4)近期同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一张,JPG格式;
 
  (5)岗位要求有专业研究方向的,需提供相应证明(导师签字且毕业学院盖章)或有标注研究方向的研究生成绩单(教务处盖章),JPG格式;
 
  (6)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7)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要求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所在党组织开具的党员身份证明材料(盖党组织公章并由党组织负责人签字,落款日期为2024年3月1日以后);
 
  (8)其他材料:应聘人员请提供个人自荐材料,含个人简历、科研成果代表论文、科研课题、各类代表性的奖励证书(不超过3份)等。
 
  4.相关要求
 
  (1)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出国留学人员学历应通过教育部相关部门的学历认证。A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B类岗位学历学位证书(学历认证)必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未在规定期限内取得,则取消聘用资格。
 
  (2)招聘岗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必须提供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或工作经历证明(加盖工作单位公章)。在全日制学校就读期间参加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能视为工作经历。工作经历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以2024年3月31日为截止日期。
 
  (3)要求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于2024年12月31日前取得岗位专业要求相对应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或成绩合格证明),已获主治医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者和8年制本硕博连读博士毕业生除外。
 
  (4)本次招聘所设专业不区分专业硕士、博士和学术硕士、博士。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初审和复审,且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交的所有材料发现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其考试或聘用资格。
 
  1.初审:根据岗位招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公布。
 
  2.复审:采取现场复审的方式。
 
  A类岗位: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资格复审。请应聘人员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B类岗位: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请应聘人员携带应聘岗位要求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和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公布。
 
  (四)考试
 
  1.开考比例
 
  A类岗位为高层次人才岗位,不设置开考比例。
 
  B类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1。对少数专业特殊或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岗位,经报请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核减或取消岗位招聘计划。
 
  2.考试方式
 
  (1)A类岗位: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进行。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全部参加直接考核,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科研能力、学术成果及综合素质等,总分100分。
 
  (2)B类岗位:采取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按百分制计算综合成绩,其中笔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30%,实际操作能力测试占综合成绩的30%,面试成绩占综合成绩的40%)。
 
  笔试:通过资格初审人员全部参加笔试。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主要测试专业知识、公共基础知识,总分100分。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实际操作能力测试人员。
 
  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采取实际操作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业务技能,总分100分。
 
  面试: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5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形象气质、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等,总分100分。
 
  3.合格分数线
 
  (1)A类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7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2)B类岗位:经批准降低开考比例开考,或实际参考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的,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等环节(以实际考试环节为准)均设置合格分数线60分。凡在任一环节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再进入公开招聘下一环节。
 
  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设置综合成绩合格分数线60分。如应聘同一岗位所有人员都未达到合格分数线,则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参加直接考核、笔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面试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各环节的考试成绩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公布。
 
  (五)体检与考察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B类岗位综合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排名为准)排名先后,按岗位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标准执行。
 
  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环节。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或放弃资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成绩排名依次等额递补1次。
 
  六、公示
 
  根据考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经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
 
  七、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人员享受本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咨询电话:0731-89949015(组织人事部)
 
  举报电话:0731-89949020(纪检监察室)
 
  附件1: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2024年第一批公开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一览表.xlsx
 
  附件2: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教育部学科专业目录汇总.rar
 
  湖南省中医药研究院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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