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江苏 > 宿迁

2024年江苏宿迁宿城区事业单位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文章来源:宿城区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4-05-09 17:20:11


  宿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公告
 
  根据《宿城区2024年事业单位统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以下简称《招聘公告》),现就资格复审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
 
  2024年5月16日(星期四) 9:00-12:00,14:00-17:00。
 
  (二)地点
 
  宿城区政府大楼218会议室(宿迁市宿城区成子湖路1号)。
 
  (三)注意事项
 
  1.考生如在规定时间内缺席资格复审,视同自动弃权处理。
 
  2.资料要求。资格复审时,考生必须提供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简介表》中所列出的报考条件要求的所有有效证件和材料,不得弄虚作假。报考2024年毕业生岗位的考生,还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见附件)。所有材料均需要提供原件和一套复印件供组织、人社部门审核。
 
  3.异议处理。经组织、人社部门现场审查,认为考生提交的材料不符合《招聘公告》和《岗位简介表》所要求条件的,组织、人社部门当场告知资格复审结果。考生无异议的,组织、人社部门可在报考同一岗位的考生中按排名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低于合格线不递补),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组织、人社部门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考生有异议的,应当场向负责资格复审的组织、人社部门陈述申辩,逾期视为同意资格复审结果。
 
  4.面试缴费。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现场缴纳面试费100元。
 
  二、面试
 
  资格复审通过的考生名单及面试时间,将在宿城区人民政府网(宿城在线)www.sqsc.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面试工作预计安排在5月25日,请考生妥善安排时间。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以《招聘公告》为准。如有其他疑问,请拨打咨询电话0527—82960398。
 
  附件: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中共宿城区委组织部 宿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5月9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