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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 | 发布日期:2022-06-29 13:36:49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公开招聘多种形式用工人员公告

 

根据《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机关事业单位多种形式用工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津滨政办发〔2018〕78号),参照《滨海新区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津滨卫人〔2018〕18号)有关规定,为满足该单位用人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遣制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一)招聘单位名称: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二)招聘单位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兴华路368号

(三)招聘单位性质:为财政补助事业单位。

(四)主要职能:为社区居民提供基本卫生服务。医疗、预防保健、保健、残疾及功能障碍康复治疗与护理、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服务。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多种用工人员7名。招聘岗位详见附件1《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符合岗位要求的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人员。“应届毕业生”应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2020、2021年毕业并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二)招聘条件

1.报考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备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执)业资格条件或技能;

(5)报考年龄及工作经历计算的截止日期为2022年07月04日;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7) 招聘计划表其它条件中的“应届毕业生”应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及2020年、2021年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培训对象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当年在医疗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对经住培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与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8)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9)具备天津市滨海新区户籍(驾驶员岗位为天津市户籍);

(10)无酗酒、吸毒等不良嗜好;无酒驾、醉驾、毒驾及其他违纪、违法犯罪等记录。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

(3)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5)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职位;

(6)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

3.招聘岗位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公开招聘多种用工人员计划表》。

四、招聘信息发布

招聘公告将于2022年06月28日在天津市滨海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http://wjw.tjbh.gov.cn/),天津易海河人才服务有限公司(http://www.haiherc.com)网站上进行发布。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本次报名、资格审查、考试缴费及准考证下载等,均在天津易海河人才服务有限公司(http://www.haiherc.com)网站上进行。

第一次报名时间:2022年07月04日(周一)8:00至07月08日(周五)16:30。

第一次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07月04日8:00至07月09日16:30时止。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第一次缴费时间:2022年07月04日8:00至07月10日17:30时止。笔试(或驾驶员技能考核)考务费为每人45元。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本次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聘单位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者进行补充。

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1的,该岗位开考。

对于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1的,该岗位进行第二次报名,第二次报名的岗位将于第一次成功报名审核结束后,在天津易海河人才服务有限公司(http://www.haiherc.com)网站)进行发布。

(二)第二次报名、缴费与资格审查

第二次报名时,为保证剩余岗位开考需求,将应聘人员基本条件“具备滨海新区户籍”和“具备天津市户籍”全部放宽至“不限户籍”。第一次报名成功的考生不能再参加第二次报名。第二次报名成功的考生,与第一次报名成功的考生同一时间参加笔试(或驾驶技能考核)。

第二次报名方式及提交材料与第一次报名一致。

第二次报名时间:2022年07月11日(周一)8:00至07月12日(周二)16:30。

第二次资格审查时间:2022年07月11日8:00至07月13日16:30时止。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

第二次缴费时间:2022年07月11日8:00至07月14日17:30时止。笔试(或驾驶技能考核)考务费为每人45元。缴费成功后视为报名成功,逾期未缴费视作报名无效。

本次招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完整。报考者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各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招聘单位均可以取消其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资格审核结果在考生报名后24小时之内在报名网上给予答复。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招聘单位应明确告知不同意报考的原因。对报名信息填写不全的人员,应注明缺失内容,并及时退回报考者进行补充。

第二次报名结束后,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不低于1:1的,该岗位开考。

对于岗位计划招聘数与实际报名人数之比低于1:1的,相应减少该岗位的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招聘。

(三)根据国家和天津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可提供相关材料,凭相关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材料,可减免考务费。

办理时间: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照以上报名缴费时间要求(上午9:00-11:30,下午14:00-16:30,节假日休息)到天津易海河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48号)青少年活动中心二楼办理减免考务费用。

六、笔试、驾驶员技能考核

(一)笔试

笔试科目为医学综合或专业科目(报考卫生专技岗位的考生参加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笔试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计划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笔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易海河人才服务有限公司(http://www.haiherc.com)网站上发布。

(二)驾驶员技能考核

考核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如遇疫情影响等不可抗力因素推迟考核时间,会及时在报名网站发布通知)。

报考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从报名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并按照准考证上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驾驶证原件和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驾驶员考核的技能包括:起步停车、坡道定点停车、曲线穿桩、侧方停车、倒车入库等项目(报考驾驶员岗位的考生参加驾驶员技能考核)。

驾驶员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根据报考人员考核的成绩(成绩保留一位小数),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按岗位与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要求的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实际操作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于考试后7个工作日内在天津易海河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aiherc.com)发布,报考人员可登录查询相关信息。

七、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面试之前进行。应聘人员需携带初审阶段所提交的各类材料原件,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员提供材料与报名信息不符且不满足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进入面试资格。进入面试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未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将失去参加后续环节的资格。

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形成的空额,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笔试(驾驶员技能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须提供如下材料:

⒈报名表(附件2);

⒉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

⒊岗位所需资格证、执业证原件和复印件;

⒋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还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届毕业生可提供学生证和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和复印件)

5.相应学历证书在学信网(https://www.chsi.com.cn/)核验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2022届毕业生可提供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6.报考驾驶员岗位人员除上述应提供的材料外还需提供驾驶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7.具有院前急救驾驶经验和公交车驾驶经验者由相关单位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材料1份。

8.公安机关开具的无犯罪证明。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合格者,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领取面试准考证。面试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缴费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同时将失去参加后续环节的资格。

注:户口本和身份证住址不一致的,以户口本的住址为准。

八、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形式,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专业素质。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保留1位小数,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报考人员应按照面试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参加面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面试。

成立面试考官组,每个面试考官组由5名考官组成,其中设主考官1名。

面试成绩计算方法为:每位考官依据测评要素打分,5位考官的分数累加平均,就是应考人员的面试得分。

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总成绩实行百分制,保留2位小数。笔试成绩占40%(驾驶员技能考核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卫生专技岗位人员具体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驾驶员岗位人员具体为:总成绩=驾驶员技能考核成绩×40%+面试成绩×60%。

面试结束后,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对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以面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其他情形按有关规定执行。相关信息将于面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后在天津易海河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aiherc.com)上发布。

注:报考卫生专技岗和驾驶员岗的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都参加面试。

九、体检

招聘单位自行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聘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体检标准,国家有明确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非组织原因,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费用自理。

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参加体检。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

十、疫情防控

本次招聘的疫情防控工作由天津易海河人才服务有限公司按照天津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强化天津市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集体活动管理工作的通知》(津新冠防指{2021}176号)的各项要求组织实施。

十一、考察

考察工作由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内容包括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察应当广泛听取意见,准确把握被考察对象的情况,做到全面、客观、公正。经考察,对不宜聘用的,不予聘用。

因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十二、公示

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考生考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对拟聘用人员将在天津易海河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haiherc.com)上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公示表》,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法规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十三、聘用及备案

本次招聘人员纳入单位派遣制人员管理。按照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由派遣公司与受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及待遇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录用人员情况将报区人社局登记备案。

十四、递补

面试结束以后的各环节工作中因对本人作出的结果影响聘用或因个人原因出现拟聘岗位空缺的,应在同一岗位的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情况,以面试成绩排列高者确定递补人员,并严格履行有关程序。递补人员履行体检、考察程序。

十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应聘人员及工作人员如存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等文件规定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回避。

招聘单位咨询电话:022-62081422

组织单位咨询电话:022-6336089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至11:00,下午2:30-4:30

举报电话:022-63067177

2022年6月28日

附件1: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2年招聘计划表.xlsx

附件2:报名表.xls

附件3:考生健康卡及考试安全承诺书.docx

附件4:大港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考生防疫与安全须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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