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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中国民航大学博士专职辅导员及心理健康教育人员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 | 发布日期:2024-05-14 10:36:23


  中国民航大学2024年博士专职辅导员第二批次及心理健康教育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国家、民航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人员需求实际情况,现开展博士专职辅导员第二批次及心理健康教育人员公开招聘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学校简介详见中国民航大学主页(https://www.cauc.edu.cn)。
 
  二、招聘岗位
 
  招聘计划4人,其中专职辅导员3名、其他专技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2024年博士专职辅导员第二批次及心理健康教育人员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年龄要求:不超过35周岁(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大学英语四级425分及以上。雅思(学术类)6.5分及以上、托福95分及以上、英语专业四级或八级60分(合格)及以上,可作为国家大学英语四级替代条件。
 
  8.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因作弊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定向及委托培养的高校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四、公开招聘程序
 
  (一)公告发布
 
  招聘公告在中央和国家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中国民航人才网、中国民航大学网站发布。
 
  (二)报名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间内将电子版应聘材料发送到招聘单位邮箱。应聘材料应包含:
 
  1.报名人员信息简表(附件2);
 
  2.招聘报名表(附件3,须附电子签名,Word格式);
 
  3.博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如博士在读,请提供加盖公章的博士在读证明(须含所学专业、毕业时间等)。
 
  统一压缩命名为“2024+报名岗位+招聘单位+姓名”,文件大小控制在5MB之内,邮件标题同压缩文件名称。
 
  应聘人员应如实、准确提供应聘材料,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任何环节发现资格不符或信息虚假,取消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查及初审
 
  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的应聘资格进行资格审查。如果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少于3个,则取消岗位招聘。
 
  (四)考试
 
  考试工作由招聘单位负责通知。考试前进行资格复审,进入考试环节的考生需提供如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本科和硕士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英语水平证书扫描件;
 
  4.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加盖党委公章);
 
  5.在校期间表现证明(由最高学位单位开具)。
 
  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要求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考试可采取笔试、答辩、结构化面试、情景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考试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若成绩出现并列,则一同进入下一环节。
 
  (五)考察
 
  考察包含政治把关考察和业务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应全面、客观、公正,业务考察原则上不少于5个工作日。政治把关考察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是否符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等政治要求。业务考察重点考察业务能力、工作态度、工作实绩等。
 
  学校组织对通过考察环节人员进行准入查询,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不予聘用为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性侵违法犯罪信息的,不予聘用。
 
  (六)体检和心理测评
 
  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体检和心理测评。体检标准参照最新《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及体检结果,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在招聘公告发布渠道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学校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拟聘人员原则上须在2024年9月25日前完成报到入职手续。对于未能按期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者或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报到者,学校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公开招聘各环节出现不合格、自动放弃等情况时,由用人单位提出,可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依据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五、纪律与监督
 
  1.学校公开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与学校或校内各用人单位负责人有夫妻关系、直系亲属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亲属关系(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学校或该单位组织人事、财务审计、工程建设、物资采购、纪检监察岗位,以及与单位负责人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2.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受聘人员,一经查实,应当解除聘用手续,予以清退。
 
  3.公开招聘工作实行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22-24092163
 
  监督电话:022-24092243
 
  附件1 2024年博士专职辅导员第二批次及心理健康教育人员招聘计划表.pdf
 
  附件2 中国民航大学报名人员信息简表.xlsx
 
  附件3 中国民航大学招聘报名表.doc
 

  中国民航大学

 
  2024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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