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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民政职业大学社会招聘公告(5人)

文章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5-21 14:08:23


  根据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5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应聘资格条件

  (一)招聘岗位(附件1)

  (二)招聘对象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工作经历的人员。

  (三)应聘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热爱高等职业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勇于担当,乐于奉献。

  3.符合岗位要求,具备与拟聘用岗位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均为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4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副高级岗位任职资格的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9年5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专业技术正高级岗位任职资格的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74年5月1日以后出生)。

  6.符合其他相关法规政策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党籍的人员,正在接受立案审查调查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并仍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不得报名。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6月5日17:00截止。

  2.报名方法:

  (1)此次招聘实行网上报名,报名链接:https://zp.bcsa.edu.cn。每名应聘者限报1个岗位。该报名系统是唯一有效的报名渠道,逾期不予受理。考生须在报名时签署诚信承诺书(附件2,填写后上传报名系统)。

  (2)应聘所需材料:本人身份证或护照、户口簿、学历、学位、职业资格或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及电子扫描件。

  (二)资格审查

  对网上报名材料进行初审,根据资格审查情况,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应聘人员须对所提供的信息、资料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有不实,将取消应聘资格。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比例未达到5:1的,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是否按照实际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组织考试。

  (三)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含试讲)等方式进行,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学术、教学、管理水平。考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达到60分(含)以上者,方可进入下个环节。

  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请考生保持通讯畅通,逾时未回复的视为放弃。

  (四)体检、考察

  以应聘人员考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为序,分岗位按与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选。体检环节,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由学校组织应聘人员到公务员定点体检医院进行体检。考察环节,学校围绕“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突出政治素质和德才表现,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应聘人员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应聘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按该岗位考试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视情况研究是否依次递补。

  (五)公示、聘用

  拟聘人员名单将在中央和国家所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民政部门户网站、民政职业大学官网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聘用手续。

  (六)试用期

  公开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三、工资福利待遇

  解决事业编制,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待遇。

  四、注意事项

  本次公开招聘将依据教育部门发布的《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进行审核,对于所学专业接近,但不在上述参考目录中的应聘人员,可以与学校联系确认报名资格。

  应聘人员须在招聘过程中保持通讯畅通,并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信息和材料真实、准确,否则将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学校地址:北京市大兴区科苑东路1号(大兴校区)

  学校网站:www.bcsa.edu.cn

  电子邮箱:rsc@bcsa.edu.cn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陈老师,010-80206981

  热诚期待您的加入!

  民政职业大学

  2025年5月21日  

附件:2025年民政职业大学社会公开招聘岗位需求表.xls (14.5 KB)

附件:诚信承诺书.doc (13.5 KB)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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