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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漳州市漳浦县公安局招聘辅警45人公告

文章来源: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 | 发布日期:2024-03-01 09:39:04


漳浦县公安局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因工作需要,漳浦县公安局决定面向全县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45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人岗相适的原则,统一招聘条件和程序严格选拔聘用。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5名男辅警(其中持有B2及以上驾驶执照的驾驶员岗位2名、护士岗位2名,其他不设岗),拟安排在公安机关基层一线执法执勤岗位。
 
  三、招聘范围
 
  1.漳浦县户籍人员;
 
  2.漳浦籍生源;
 
  3.长期在漳浦生活且有公安工作亟需的专业技能人员。
 
  符合以上条件之一的均可报名。
 
  四、招聘条件
 
  (一)应聘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满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即在1988年3月4日至2006年3月4日期间出生);其中持有B2及以上驾驶执照的驾驶员岗位,根据情况需求,可适当放宽年龄。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具备处突、防爆、格斗、取得B2及以上驾驶执照、护士相关专业证书等特殊勤务技能的人员及退伍军人,学历可放宽到高中文化程度,但应当在入职4年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
 
  5.报考护士岗位需要相关专业证书;
 
  6.身高要求达到168CM以上;
 
  7.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自愿从事公安机关基层一线执法执勤工作,服从组织分配及集中封闭管理,能够适应夜间轮班工作);
 
  8.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认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取得B2及以上驾驶执照人员;
 
  (4)取得护士相关专业证书人员;
 
  (5)退役军人;
 
  (6)警察类院校或者政法类专业的毕业生;
 
  (7)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受过治安管理处罚的;
 
  3.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专门矫治教育的;
 
  4.因违纪违法等原因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
 
  7.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应聘者的毕业证书、专业资质、退伍证等相关证书必须在2024年3月4日前取得,非全日制应聘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及现场确认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3月4日至3月8日,现场确认时间:3月11日至3月13日。已在网上报名,但未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的,视为报名无效。
 
  2.报名确认方式。采取先网上报名后现场确认的方式进行。网上报名登录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进入报名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个人信息(含是否接受调剂)。现场确认地点:漳浦县公安局北侧办公楼一楼(原出入境办证窗口),咨询电话:0596-3233127。
 
  3.材料提交。①经签名确认的《漳浦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2,一式1份,彩色打印)和《漳浦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附件3,一式1份,彩色打印);②身份证、毕业证、户口簿(复印户主和本人资料页)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大专以上全日制学历者需提交在“学信网”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专业技能者需提供专业资质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现场比对后归还)及复印件(A4规格)各一份。
 
  4.资格审查。招聘单位对照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信息与职位条件要求进行比对审核,审核结果为“通过”或“不通过”。审查时间为报名截止时间后3个工作日。
 
  5.查询结果。登录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进入报名系统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审查。
 
  6.网上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根据网站通知自行登录报名系统,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7.相关要求。应聘者应按照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如实填报相关信息,个人信息应真实、准确、全面,个人填报信息不真、不准、不全,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二)体能测试
 
  应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的所有人员必须先参加体能测试,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才能参加笔试。
 
  体能测试项目:男子1000米;测试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测试成绩为“合格”或“不合格”;体能测试不合格,取消笔试资格。
 
  体能测试地点和时间:待定。具体地点和时间及要求将公布在“漳浦公安”微信公众号(zp_police)。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时间及地点:待定,具体考试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内容。重点测试应聘者对法律基础知识(人民警察法、治安管理处理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保密法)以及《福建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条例》的知悉情况,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四)面试人选的确定
 
  根据应聘者的笔试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数的2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不足2倍的,按实际人数进入面试。
 
  (五)面试
 
  面试采取面谈方式进行。
 
  1.面试的内容。以问答的方式了解应聘者的应聘目的、政治立场、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价值观念等情况,重点测试应聘者能否胜任辅警岗位,成绩按“合格”、“不合格”当场公布。
 
  2.面试时间、地点。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参加笔试、面试的应聘者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六)综合成绩的计算
 
  综合成绩为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合格”或“不合格”。面试成绩不合格者,综合成绩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七)体检
 
  1.体检人选根据应聘者综合成绩,按照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
 
  2.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自行承担。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第一部分 人民警察职位要求(其中视力要求参照《通用标准》)、以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进行。拟聘用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必须在 5 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申请;漳浦县公安局视情组织复检,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
 
  (八)考察政审
 
  由漳浦县公安局组织对体检合格的应聘者进行考察政审,应聘者个人填写的《漳浦县公安局招聘辅警政审表》由漳浦县公安局统一核签意见,考察政审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体检不合格或考察政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应聘出现缺额,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或调剂。
 
  (九)公示聘用
 
  确定聘用人员后,在 “漳浦公安”微信公众号(zp_police) 和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根据岗位要求,对辅警人员统一培训。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六、工资待遇
 
  1.工资待遇:年薪约50000元(含五险一金、绩效工资、及伙食补贴等)。
 
  2.拟聘用人员需进行不少于10天的岗前业务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规定办理劳务派遣手续,由漳州市金盾保安服务集团有限公司漳浦分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聘用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意外伤害保险等“五险”和住房公积金,试用期二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年一签,双方无异议,可自动沿用一年,合同期满后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工作、表现良好的根据需要可以续聘。
 
  七、注意事项
 
  1.应聘者应如实填写和提交信息及材料。招聘单位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本《方案》规定或不符合应聘资格条件和岗位要求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的,直接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2.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和组织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凡称与本次考试相关的复习教材、培训班、网站、上网卡、试题等,误导应聘者的,均与漳浦县公安局无关。郑重提醒广大报考者要诚信考试,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3.招聘有关通知、信息主要在“漳浦公安”微信公众号(zp_police)、福建省国有企业招聘考试报名网(http://bm.ptgzrc.com)进行公布。
 
  4.应聘人员住宿、体检、交通费用自理。
 
  5.递交的材料不予退还。
 
  6.本方案由漳浦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漳浦县公安局
 
  2024年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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