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城县公安局2023年第二次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为加强忻城县社会治安防控队伍建设,结合县公安局工作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类别和人数
详见附件1《岗位设置表》
二、招聘依据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来宾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实施细则》及忻城县公安工作实际需要。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3年9月25日-2005年9月25日期间出生)。
(五)应当具有大专(含)以上文化程度;烈士子女、因公牺牲民警子女、退役军人以及具有专业技能人才可放宽至高中学历。
(六)身心健康,体型端正、机警敏捷。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勤务岗位双眼裸视力在4.5以上;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公安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应聘: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曾因吸毒、嫖娼、赌博、盗窃、寻衅滋事等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曾在忻城县公安局(含派出机构)辅警岗位工作,且离职时间在两年之内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情形。
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公安烈士和因公牺牲公安民警的配偶子女、在职公安民警配偶、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拥有B1以上驾照者、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有政法工作经验,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23年9月25日至10月13日止(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国家调休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三)报名地点:忻城县公安局(城南新区新办公大楼)512室
(四)报名所需材料及要求:应聘人员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个人征信证明(个人持身份证到中国人民银行开具),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片2张,退役军人还需提交《退伍证》原件和复印件,报名同时须填写《忻城县公安局招聘辅警人员报名表》,报名材料实行现场审核。报名人员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对于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并作为不诚信依据记录在案。
五、招聘程序
笔试、体能测试、面试、考核政审、体检等环节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依次进行。
(一)笔试
1.参加笔试的人员:报名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
2.笔试方式:闭卷。
3.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笔试范围:与辅警有关的权益及依法协助人民警察履职的有关法律知识(含政治理论、治安管理处罚法、刑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法规、公安工作基本知识等)以及辅警人员管理相关规定。成绩满分为100分。(注:本次招聘笔试不委托任何机构印制辅助材料及相关培训)。
(二)体能测试
1.参加体能测试的人员:参加笔试的全体应聘人员。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48号)的标准进行。具体如下:
男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3″1 |
≤13″4 |
1000米跑 |
≤4′25″ |
≤4′35″ |
纵跳摸高 |
≥265厘米 |
女子组:
项目 |
标准 |
|
30岁(含)以下 |
31岁(含)以上 |
|
10米×4往返跑 |
≤14″1 |
≤14″4 |
800米跑 |
≤4′20″ |
≤4′30″ |
纵跳摸高 |
≥230厘米 |
体能测试由忻城县公安局组织实施。体能测试项目中,纵跳摸高的测试次数不超过3次,其他两个项目的测试次数均为1次,体能测试三项全部达标的方为合格。
(三)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总体情况在体能测试考核合格的考生中,按聘用职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人员不达到比例的,可全部参加。
2.面试方式。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相关工作知识、临场应变、综合分析、举止仪态、语言表达能力,测试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具备的素质与能力。成绩满分为100分。
3.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面试组织。面试由忻城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四)政审考察和体检
1.确定考核人选。根据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如遇考核不合格将依次递补下一名。
2.考核。政审考察由忻城县公安局负责。主要通过查阅报考者个人档案、提交证明材料和走访等方式进行,了解报考者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职位匹配等表现情况。
3.体检。考核合格人员由聘用单位组织拟聘人员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体检费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除本公告明确提出的要求外,其它项目体检标准文职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勤务岗位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造成缺额的,按照笔试与面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进行递补。
(五)确定拟聘用人员
对经笔试、体能测试、面试、政审考察、体检均合格的应聘人员,经局党委会讨论后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六)公示、审批、聘用
1.在忻城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忻城公安”对拟聘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反映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属实的,由忻城县公安局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含试用期),首次合同期为1年,试用期为2个月。
2.被聘用人员试用期满,经用人单位考核合格,由县公安局和被聘用人员履行劳动合同,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内,被聘用人员如有违反合同约定,违法违规违纪或不履行工作职责,以及其他原因不适应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解聘。合同期满视工作需要和考核结果决定是否续签。
3.被聘用人员须无条件服从工作安排。
六、工资待遇
(一)辅警基本工资。勤务辅警基本工资3150元/人/月,文职辅警基本工资3050元/人/月,含“三险一金”个人部分。
(二)辅警层级工资。工作满半年以上根据条件评定和晋升层级,100-1300元/人/月。
(三)其他福利待遇:享受加班补贴(不超过600元/人/月,每月按实际加班天数发放)、绩效奖励、伙食补助、年度健康体检、带薪年休假、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工会会员等待遇。
七、强化纪律监督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招聘。主动接受广大干部群众和社会、舆论的监督。如发现有违规或弄虚作假行为的,要立即予以纠正,并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联系单位:忻城县公安局政工室,联系人:韦警官、樊警官,联系电话:0772-5520117。
监督电话:0772-5513869
忻城县公安局
2023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