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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海南三亚市榆红医院校园招聘60人公告

文章来源: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4-05-06 14:18:14


  聚四方之才共建自贸港2024年三亚市榆红医院校园考核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公告(第1号)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总体方案》精神,解决卫生健康队伍人才紧缺问题,根据《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海南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关于考核招聘急需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琼人社发〔2021〕24号)精神。结合三亚市榆红医院(以下简称榆红医院)的实际需求,将招聘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
 
  2.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3.坚持宏观管理与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相结合、统一规范、分类指导、分级管理。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待遇
 
  (一)招聘对象:符合本次岗位要求的普通高等院校2024年应届毕业生(含2023届、2022届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等院校毕业生)。
 
  (二)本次面向校园考核招聘岗位60个。具体招聘岗位和资格等详见《2024年三亚市榆红医院校园考核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被聘用人员为三亚市事业单位员额制工作人员,按规定享受相关工资福利待遇。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岗位所需的学历、专业或技能条件等要求;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对应聘人员身份和范围的界定为2024年8月31日前完成学业,取得岗位所需学历及学位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并包含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两年(2023届、2022届择业期内高校毕业生)】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大学在读期间必修课和限选课有不及格科目者不予接受报考(在招聘公告发布前,必修课或限选课补考合格的可以报考)。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须向招聘单位提交由学校出具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7.2022年5月3日至报名时间截止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
 
  8.应聘人员须具有与应聘岗位相应的执业资格证(含合格成绩单)和规培证(含规培合格证明)。暂时无法提供执业资格证(含合格成绩单)和规培证(含规培合格证明)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附件3)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应聘岗位对应执业资格证(含合格成绩单)和规培证(含规培合格证明)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9.热爱医疗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身体、心理素质,符合《2024年三亚市榆红医院校园考核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所规定的资格条件。
 
  (二)岗位条件
 
  详见《2024年三亚市榆红医院校园考核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违纪违规且处理期限未满的;
 
  3.未完成教学大纲规定学习内容的结业生、肄业生;
 
  4.2024年9月1日以后毕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
 
  5.拒绝、逃避征集服现役且拒不改正的应征公民;现役军人,或以逃避服兵役为目的,拒绝履行职责或者逃离部队且被军队除名、开除军籍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军人;失信被执行人(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
 
  6.按照《事业单位考核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6号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和《海南省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琼人社发〔2018〕516号)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和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的审计、文秘、组织(人事)、财务、纪检监督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7.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报考的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公告通过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http://ws.sanya.gov.cn)网站向社会公开发布,后续招聘工作的各有关事项均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布)。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应聘人员请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按照要求填写报名信息和提交有关材料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5月3日09:00至5月15日12:00(节假日正常报名)
 
  (2)报名网址:http://bm.i35.cn/index.php/exam/?EXAMID=6443,请应聘人员按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材料。
 
  2.报名材料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上传以下材料(材料均扫描上传,以JPG图片格式,图片大小不超过2MB):
 
  (1)填写并提供《2024年三亚市榆红医院校园考核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报考人贴照片手签上传,详见附件2);
 
  (2)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合并一面);
 
  (3)本人近期彩色1寸免冠照片;
 
  (4)成绩单(应加盖院系或教务处公章;必须提供本科或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
 
  (5)学历、学位证书(或应届毕业生证明,研究生学历考生请同时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报名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6)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上传推荐表(函)或院系推荐意见(应加盖“毕业生分配办公室”或“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或“学生处”公章,研究生的推荐表加盖“研究生院〈处〉”的公章亦可);
 
  (7)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http://www.chsi.com.cn/xlcx/lscx.jsp)下载打印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尚未毕业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下载打印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8)承诺书(附件3);
 
  (9)执业资格证书(含合格成绩单)暂时无法提供执业资格证书(含合格成绩单)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附件3)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应聘岗位所需的执业资格证书(含合格成绩单),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10)规培证(含规培合格证明)暂时无法提供规培证(含规培合格证明)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可个人书面承诺(附件3)后报名,未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并提供规培证(含规培合格证明)的,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责任自负;
 
  (11)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详细证明材料;
 
  (12)有下列情形的,均须按要求提供相应材料:
 
  ①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位的,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
 
  ②军队院校地方班毕业生报考的,需提供就读院校出具的地方生证明。
 
  3.报名注意事项
 
  (1)应聘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考人员保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联系,因提供错误联系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负。
 
  (三)资格初审
 
  1.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校园考核招聘不设定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方可参加考核。应聘人员要仔细阅读招聘公告及《2024年三亚市榆红医院校园考核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考试聘用的全过程。报名表所填写内容和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且符合岗位要求(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凡本人填写报名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如经查实为弄虚作假、不符合报考条件等违反招聘规定的,取消其应聘或聘用资格。
 
  2.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后,须在2024年5月15日12时前及时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更改报考信息,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4年5月15日17时准时关闭,2024年5月15日12时后不再接受报名。已报名且在2024年5月15日12时后按要求补交材料者,如果资格审查仍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核。
 
  3.通过资格初审参加考核人员名单及打印准考证等有关事项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四)组织考核
 
  (1)考核形式:根据招聘岗位特点不同,采取以答辩或实操加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成绩按“四舍五入”法折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2)考核时间及地点:具体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及考核事项以公告为准。
 
  (3)评委及评分方法:考核评委每组5人,由相关专家组成。考核成绩为百分制。考核成绩计算方式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分相加之和,再除以其余考官数(即:考生的最后得分=其余考官的终评合计总分÷其余考官数),计算出考生的最后得分。考核成绩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报考人数较少,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4)考核合格分数线
 
  考核合格分数线为60分(含),达不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聘用。
 
  (5)考核成绩排名
 
  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应聘人员考核成绩出现并列的,须进行加试,加试方式为面试,按加试成绩由高至低确定排名顺序。
 
  考核成绩、拟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五)资格复审
 
  1.考核结束后,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岗位的招聘人数,从达到考核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等额确定拟入围体检人员,低于考核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列入体检人选。
 
  2.体检前,招聘单位对拟入围体检人员进行资格复审,主要审查应聘人员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条件及提供的有关证书和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是否一致、真实。
 
  3.拟入围体检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现场向招聘单位提供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2024年高校应届毕业生,须提交应届毕业生证明原件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境)外留学回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执业资格证书(含合格成绩单)、规培证(含规培合格证明)、承诺书、《2024年三亚市榆红医院校园考核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及网上报名和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书面材料。
 
  4.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方可确定为入围体检人员。考生自愿放弃资格复审的,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资格复审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资格复审期间未能提供报考材料或报考材料信息不实弄虚作假的,将取消考生参加体验资格,因而产生的空额,从报考同一岗位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考核成绩由高至低依次递补。放弃资格复审的考生应在考核成绩公布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书面递交放弃《声明书》。
 
  5.通过资格复审,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六)提交三方就业协议
 
  入围体检人员按照《确定入围体检人员和提交三方就业协议时间公告》中的有关要求和时间,提交本人签名的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逾期没有提交三方就业协议的,均视为自行放弃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岗位空缺,可结合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进行递补(如需递补,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由高至低依次递补)。已提交本人签名三方就业协议书或现场签署《网上三方就业协议承诺书》人员,若体检不合格或考察不符合要求,不予聘用。
 
  (七)毕业报到、体检与考察
 
  1.毕业报到
 
  入围体检人员毕业后凭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含合格成绩单)和规培证书(含规培合格证明)等有关材料,于指定时间内到三亚市榆红医院人事科报到,由人事科统一办理相关手续。
 
  2.体检
 
  入围体检人员毕业报到后进行体检,由三亚市榆红医院具体负责组织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初次体检不合格的,可由本人自收到体检结果之日起3天内向招聘单位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体检结果、入围考察人员名单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
 
  3.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主要是对考察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报考岗位所需资格条件以及是否需要实行回避原则等情况进行调查了解。考察不符合要求的应聘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岗位空缺,可从应聘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由高至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依据考核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等情况,提交三亚市榆红医院校园考核招聘领导小组成员集体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三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因拟聘用人员在公示期间放弃聘用的、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影响聘用的等情形,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经三亚市榆红医院校园考核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从报考同一岗位且考核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由高至低依次递补。但公示期满后不再进行递补。
 
  (九)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按有关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按规定明确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不配合办理聘用手续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要求
 
  1.校园招聘工作严格按照本公告执行,开展校园招聘全程均需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泄露考核试题、考核情况和招聘实施小组讨论情况;参加考核的人员要公道正派,不隐瞒或歪曲事实真相;应聘人员不得弄虚作假,不得作弊;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取消应聘资格。已经聘用的,一经查实,立即解除聘用合同,予以清退;对违反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给予组织或纪律处分。
 
  2.校园招聘工作严格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等文件规定。事业单位领导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考核招聘中,涉及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
 
  六、其他事宜
 
  1.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其他相关证件,否则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2.拟聘用人员在签约后至报到前,因犯罪、违法违纪等原因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学校处分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填报资料失误导致审核不通过或影响聘用结果的,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4.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社会上任何以本次招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的组织方无关。
 
  5.未被聘用者,报名时提供的所有材料(除原件外)不予返还,请报考者自行留存。
 
  6.本公告由2024年三亚市榆红医院校园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898-88232602
 
  监督电话:0898-88256080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36609468、36609469。
 
  (咨询时间上午09:00—12:00,下午15:00—17:00,节假日休息)
 
  附件1:2024年三亚市榆红医院校园考核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2024年三亚市榆红医院校园考核招聘员额制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承诺书
 
  附件4:研究生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
 
  附件5:《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
 
  附件6: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代码册
 
  附件7: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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