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人民医院选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市政府批准的《衡水市2021年度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计划》,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拟选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工作人员54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与应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和资质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年龄要求为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副高职称人员可放宽至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至1977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二)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学历学位低限为硕士研究生的工作人员54名,岗位性质为一类岗位。各岗位具体招聘人数和任职条件详见《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
(三)下列人员不在选聘范围内: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2.现役军人;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人员;
4.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人员;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三、选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选聘实行网上报名、资格审查,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
报名网址:http://hs.hebrpo.com
报名时间: 4月18日09:00至4月29日16:00。
资格审查时间:4月18日09:00至5月5日16:00。
依据选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即报名通过。
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应聘人员开始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选聘政策和拟选聘岗位条件,认真阅读《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公开选聘硕士研究生工作人员岗位条件表》(附件1),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按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
3.应聘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审核人员会在报名系统上及时回复审核结果,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审核未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将不能再修改。
请应聘人员在完成网上报名后及时关注报名网址(http://hs.hebrpo.com)各环节发布的公告信息。
(2)资格复审
通过报名审核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
①资格复审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址发布的《资格复审公告》。
应聘人员须提交证明材料: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一式两份)
尚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规培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报名时可提交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以及目前所在规培单位出具的《规培证明》对个人学历、专业及规培情况进行佐证。
其他需提交资料及注意事项详见《资格复审公告》。执业范围符合岗位要求且已取得中级以上职称的报考人员可不提交规培佐证材料。
②应聘人员须佩戴医用口罩,持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河北健康绿码”、行程卡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资格复审场地。
③结果查询:登录报名网址进行查询。
④不能按要求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报名网址发布的公告信息,按规定的时间在“面试通知单”专栏自行打印《面试通知单》。
①面试时间、地点:详见报名网址发布的《面试公告》。
②面试方式: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
③应聘人员须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出示“河北健康绿码”、行程卡以及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个人健康信息承诺书》(附件2),测量体温正常后,方能进入考场。每场面试前,应聘人员抽签决定面试顺序。应聘人员抽签结束未到者视为放弃资格。面试时应聘人员只报自己的组别和抽签号,不得报姓名,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考场,不得返回面试室、候考室,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议论。对于违反面试纪律和规定的应聘人员,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
④面试成绩查询:登录报名网址查询。
⑤根据选聘计划和面试成绩,分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相同的,依次按照退役军人、烈士子女或配偶、面试成绩高者、学历高者、工作经历长者的顺序确定。都相同的一并进入体检考察,根据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
(三)体检
体检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并直接交体检单位。初次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复检仍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四)考察
考察工作由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组织实施。主要考察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作为拟聘用人选在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官网(https://www.halixun.com)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有异议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确定为拟聘人选。
(六)聘用
拟聘人选确定后,医院提出聘用意见,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一式三份,连同招聘情况报告、拟聘人员名册、考试成绩、体检情况、考核材料及相关证件,按程序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相关手续。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报人社部门办理手续。
如拟录用人员为2022年应届毕业生,可先与医院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以及《就业意向补充协议书》。毕业后按照协议约定持相关佐证材料原件来院报到,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相关佐证材料不符或逾期未报到者,解除就业协议同时按照协议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四、防疫要求
请考生关注各环节的时间节点,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做好健康监测、自我隔离和相关防护,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因不能满足疫情防控相关要求,而影响参加应聘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公告发布后,疫情防控工作有新要求和规定的将另行公告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官网(https://www.halixun.com)和衡水市人民医院(哈励逊国际和平医院)微信公众号。
五、特别提醒:
1、应聘人员务必牢记报名截止时间、证件审核时间、面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报考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信息丢失、被他人盗用、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2、资格审核贯穿选聘工作全程,在任何环节,凡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填报信息不真实、相关材料内容与报名资格条件不符等情况,即取消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3、请报考人员网上报名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资格复审、体检、考察、递补的,责任自负。
4、考生参加资格复审、面试时,对个人健康状况填报实行承诺制,承诺提供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凡瞒报、漏报、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取消报考资格,并将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六、选聘纪律
本次选聘考试,严格遵循“公开、平等、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对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违反考试纪律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选聘资格;对在选聘工作中违反组织人事纪律、徇私舞弊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0318-2183356;15533920194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