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公开招聘仲裁秘书公告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的规定,依法解决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合同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常设仲裁机构。二十多年来,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坚持走专业化、现代化、国际化的高质量发展道路,年受理案件数量和涉案标的额大幅增长,仲裁公信力稳步提升,是国内省会城市有影响力的仲裁机构之一。因工作需要,现委托河北诺聘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正定分公司面向正定县或正定片区公开招聘劳务派遣制2名仲裁秘书,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遵循德才兼备、公开公正、平等竞争、严格考察、择优聘用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岗位职责
1、负责推行仲裁法律制度;
2、组织、推动和管理仲裁程序,协助仲裁庭处理案件,处理各类仲裁文书;
3、庭审记录和整理卷宗;
4、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基本条件
1、政治立场坚定,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德优良,作风扎实,为人诚信;
2、热爱仲裁事业,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宜就业的传染性疾病;
4、有正定县或正定片区户口且在此地有居住证明;
5、原则上不超过35周岁,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
(三)任职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
2、精通:仲裁法、民事诉讼法、民商法、知识产权法、国际法。
(四)专业要求
法律、法学及相关专业
(五)优先条件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历,英语六级,或非英语专业达到相应专业级别水平、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有相关从业经验和学术背景。
(六)不予招聘的情形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其他不适合从事仲裁工作的。
三、工资待遇
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标准以《石家庄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劳务派遣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为准。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7:00(夏季作息时间14:00-18:00)。
福利:五险一金;双休、法定节假日休;工会福利等。
四、招聘程序
(一)社会公告地点及时间安排
1、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2、报名(社会公告)地点:诺优考
3、公告时间:2022年10月27日—11月2日。
4、报名时间:2022年10月27日9:00—11月2日17:00截止。
5、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1)考生开始报名前,须详细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拟应聘岗位条件,然后按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考生必须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资格审核时,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前请登录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官网下载《石家庄仲裁委员会派遣人员报名登记表》发送至1178035387@qq.com邮箱,并注明“仲裁应聘-应聘岗位”。
(4)报名时请规范填写表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考试服务费为100元/人,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后,进入“待审核”状态。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不能再进行修改,将进入缴费环节;“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提示的未过原因,修改信息并重新提交审核,每名考生只允许修改一次。审核工作人员根据修改后信息进行再次审核。经修改后,初审结果仍显示“未通过”的考生不具备报名资格。
最终网上审核时间:2022年11月2日17:00。
缴费截止时间:2022年11月2日18:30。
(二)笔试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决定,另行通知,以准考证注明时间和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准考证和身份证。
3、笔试内容:不指定复习材料。
(三)面试
1、面试时间和地点:面试时间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决定,另行通知,以准考证注明时间和地点为准。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48小时内核酸阴性检测证明、准考证和身份证。
2、面试内容: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评考生的工作适应综合能力、应变与自我控制能力、语言表达与仪表举止等,满分100分。
3、综合成绩:
(1)成绩计算: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 +面试成绩*60%。
(2)公布成绩:具体时间以网站公告为准,诺优考上公布成绩、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等。
(四)体检
确定体检人员:根据综合成绩排名,按照1:1比例确定体检考生人员。体检项目标准按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费用自理。
(五)办理手续
体检合格人选经诺优考上予以公示,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实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由诺亚公司与招聘人员签订劳务合同,以劳务派遣方式到石家庄仲裁委员会工作。
五、其他有关事项
1、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2、此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3、请考生在填报时,务必填写本人常用联系方式,确保在招录期间保持手机等通讯设备畅通,因通讯不畅影响报名、考试、体检或考察的,后果自负。
时间(工作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15533983396 18932533035
石家庄仲裁委员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