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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绥化市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绥化市巡察信息中心选调公告

文章来源:绥化市人民政府 | 发布日期:2023-11-24 10:41:59


绥化市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绥化市巡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绥化市委巡察办所属事业单位绥化市巡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及名额
 
(一)选调范围。绥化市行政区域内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副科级以下(不含副科级)工作人员。
 
(二)选调名额。绥化市巡察信息中心计划公开选调工作人员5人(详见附件1)。
 
二、资格条件
 
1.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
 
2.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
 
5.年龄在35(含)周岁以下(1987年11月及以后出生);
 
6.在编在岗,并具有干部身份;
 
7.历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
 
8.服从选调单位对岗位的安排和调整;
 
9.相关政策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下列情形人员不能参加选调:
 
1.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4.依法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
 
5.事业单位试用期未满的或最低服务年限未满的(最低服务年限的计算时间截止2023年11月);
 
6.政策法规规定的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选调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3日8:30至11月16日17:00(节假日不休息),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本人将报名相关材料电子图片(jpg图片格式,每张图片大小不超过200KB,且需标注具体材料名称)统一打包为zip压缩文件,将压缩包主文件名修改为“报考事业单位+姓名+联系方式”,传送至指定电子邮箱。邮箱地址:shjwjwgkxd2023@163.com。
 
(2)现场报名。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到绥化市纪委监委组织部(绥化市北林区科研路126号业务楼六楼609室)报名。
 
3.需提供的材料。
 
(1)报名人员填写《绥化市巡察信息中心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由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正反面)、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下载打印)1份。
 
(4)《全省机构编制网络管理平台事业单位人员信息表》(事业单位盖章)、《干部基本信息审核认定表》(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以上材料均由档案管理部门和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盖章。
 
(5)所在单位(或上级)党委(党组)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6)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相应纪检监察机关出具的廉政情况证明。
 
(7)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证明材料。
 
(8)近期正面免冠白底二寸证件照片6张,在照片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后四位。
 
(二)资格审查
 
由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绥化市纪委监委共同对报名人员资格进行审查,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参加笔试。报名人员提供的个人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资格审查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选调工作各环节凡出现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选调资格。通过资格审查参加笔试的人员,由绥化市纪委监委通知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选调名额的比例一般要达到3:1以上,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
 
(三)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试综合成绩,分数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1.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文字综合能力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报考者必须持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使用身份证必须与报名时的一致。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按照面试人数与选调名额3:1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这一比例的,经批准可适当降低比例。若笔试成绩末位出现并列的,则一并进入面试。
 
2.面试。进入面试人员须携带报名时提供材料的纸质件,参加资格复审。对不符合选调条件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并影响面试资格复审结果的、不能按时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面试资格。如报考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或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次递补。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进行,实行百分制,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分析、语言表达、计划组织、临场应变、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方面内容。
 
(四)考察
 
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选调名额等额确定考察人员,若考试综合成绩出现并列的,取笔试成绩高者。考察由绥化市纪委监委统一组织,通过查阅干部人事档案、核实报考资格条件、同有关人员谈话等方式,了解其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如考察中发现考生不符合选调条件或相关材料弄虚作假等情况,取消其选调资格。
 
(五)体检
 
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相关标准,组织考察合格者到相关医院体检。
 
(六)公示
 
根据笔试、面试、考察和体检结果,研究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在绥化市人民政府网站、绥化市纪委监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
 
(七)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选调各个环节,包括进入笔试、面试人员名单,笔试、面试时间等有关信息,均在绥化市政府网站、绥化市纪委监委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布,请报考人员及时查看。
 
(二)报考人员应对个人填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与事实不符,将取消报考资格。
 
(三)本公告由绥化市纪委监委负责解释。
 
(四)咨询、监督电话。选调工作由绥化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455-7876645;咨询电话:0455-8386135。咨询时间:工作日8:30-11:30;13:30-17:00。
 
 
绥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中共绥化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3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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