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河南 > 漯河

2025年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5-24 13:21:12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第652号令)、《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漯河市机关事业单位补充人员管理办法》(漯编〔2017〕3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专班报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联席会议研究决定,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学校简介

  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坐落于中国食品名城、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国家园林城市、中国汉字文化名城——河南省漯河市。

  学校始建于1924年,是河南省较早开展西医人才培养的院校之一。2004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正式升格为公办普通高等专科学校。学校高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坚定不移地将立德树人作为根本任务。秉持“诚朴精业”的校训,学校明确了“一个目标,两个中心”的发展战略,主动对接“健康中国”等重大战略需求,深度融入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学校现有两个校区,占地1540余亩,建筑面积40余万平方米,其中源汇校区位于国家4A级沙澧河风景区内,召陵校区毗邻国家4A级文化旅游景区许慎文化园。学校现有23个专业,有全日制教育、中外合作教育及继续教育等多种教育类型,形成较为完备的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学校柔性引进哈佛大学医学院、北京大学等海内外知名专家学者150余名为学校双聘学科带头人。馆藏图书123万册,电子图书148万册。学校有3所直属附属医院,总床位3500余张,第一附属医院、第二附属医院为“三级甲等”综合医院,第三附属医院为漯河市康复医院、豫中南残疾人康复中心。

  二、招聘岗位、数量、条件

  2025年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2名。(具体招聘岗位信息详见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港澳、台湾居民;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知识或技能;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1)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当于用人单位聘用前取得毕业证(学位证),并以其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报考。其他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并以其最高学历报考。

  (2)对于报考岗位要求的政治面貌、资格证书等其他资格条件,报考者应当在报名前具备相应资格条件。

  (3)专业条件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研究生教育学科专业目录》(2022年版)执行。专业类别包含关系如下: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该门类所包含的专业类和一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一级学科的,该一级学科所包含的二级学科均符合要求;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该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均符合要求。在上述专业目录中没有具体对应的,可参照主要课程、研究方向、学习内容和职位专业需求等,综合研判是否符合职位要求。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以及在读的非2025年应届毕业生;

  2.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的人员;

  4.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还在禁考期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6.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第五十五条所列情形;

  7.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三)条件说明:

  “择业期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特指2023年、2024年、2025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初审

  1.报名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收取报名费,应聘人员须在电脑端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5月24日9:00—6月6日17:00。

  (2)报名方式:应聘人员登录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https://www.lhmc.edu.cn/)进入“通知公告”,点击“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入口”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注册登录后根据提示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并按要求上传材料原件扫描件。应聘人员在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时,均需通过报名系统查询和打印,请务必牢记个人注册的账号和密码。网上报名系统将于2025年6月6日17:00停止报名。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在正式提交报名信息前可选择暂存已填写的报名信息,报名信息一经正式提交,不可更改报名信息和报考岗位。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件必须一致。因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考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应聘资格。

  2.资格初审

  学校根据招聘条件与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于报名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可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本人资格初审结果。应聘人员对资格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于资格初审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咨询反映(电话:0395-2122273,正常办公时间使用)。未在规定时间内反映的,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通过报名系统打印《2025年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并妥善保管。

  (二)考试与资格复审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与拟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形式,笔试成绩计入总成绩。报考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和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与拟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未超过5:1(含)的岗位,采取直接面试形式,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

  1.笔试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与拟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需参加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根据应聘岗位分类测试,医学类专业教师岗测试医学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技能等内容;非医学类专业教师岗和辅导员岗测试教师职业公共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和职业技能等内容。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在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公布。应聘考生对笔试成绩有异议的,可于笔试成绩公布后三个工作日内咨询反映(电话:0395-2122273,正常办公时间使用)。

  (2)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打印通过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笔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2.面试资格复审

  (1)面试资格复审范围:参加笔试的招聘岗位按同一岗位拟招聘计划1:5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若出现笔试成绩并列,并列人员均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采取直接面试形式的招聘岗位,通过资格初审后确定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

  (2)面试资格复审要求:进入面试资格复审环节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①《2025年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报名系统内打印);②本人简历(简历中需体现研究方向、科研项目和学术成果等情况);③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两面);④各学历阶段的毕业证和学位证、各学历阶段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毕业证的,须出具由本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部门签署意见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⑤资格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3)面试资格复审和面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打印通过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另行通知。逾期不参加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面试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参加面试资格,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不予递补。

  (4)通过面试资格复审的考生进入面试环节。

  3.面试

  (1)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试讲时间5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重点考查应聘人员的仪表仪态、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专业水平等,了解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拟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综合素质。面试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2)逾期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4.考试总成绩

  (1)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与拟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超过5:1的岗位: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2)报考学历要求为博士研究生的岗位和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人数与拟招聘岗位计划数比例未超过5:1(含)的岗位:考试总成绩=面试成绩。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考试设置考试总成绩分数合格线:60分,考生考试总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能进入体检环节。考试总成绩并列的考生,均进入体检环节。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岗位拟招聘计划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为进入体检环节人员。

  进入体检环节人员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对身体条件有特殊要求的岗位,执行国家规定的相关体检标准。因体检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四)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情况。因考察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漯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s://hrss.luohe.gov.cn/)和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门户网站(https://www.lhmc.edu.cn/)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公示。对公示中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聘用

  1.经公示无异议且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确定为聘用人员。

  2.聘用人员接到通知后,必须在1个月内到用人单位报到并办理有关手续。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首个聘期不低于5年(含试用期)。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办理手续或不签订聘用合同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3.聘用人员试用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4.试用期满,由用人单位进行考核,合格者按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考察不合格的,经用人单位审核同意并向审批机关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人才待遇

  招聘工作人员入职后,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纳入事业编制管理。同时按照《漯河市高层次人才支持办法》《漯河市引进高层次创新人才“六可选”服务保障若干措施》《关于实施“百千万”人才计划助力漯河“十四五”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等文件精神,享受相应的补贴待遇。(具体人才待遇详见附件2)

  六、工作纪律和要求

  (一)考生需认真对照岗位资格条件,如实填报个人资料,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的,取消报考资格。报考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瞒报个人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的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报考资格的,取消本次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招聘资格要求,均予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

  (二)报考人员在参加本次招考活动期间务必密切关注网络信息,保持报名时留下的联系方式畅通,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及时告知,因报考人员个人原因导致不能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5-2122273(正常工作时间内接听)

  监督电话:0395-2112077(正常工作时间内接听)

  附件:附件2: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高层次人才引进待遇.docx (21.3 KB)

  附件:附件1:漯河医学高等专科学校2025年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docx (18.8 KB)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