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等文件要求,为满足单位用人需求,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始建于1956年,为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核定事业编制80名,内设机构12个,核定职能为:开展水产科学技术研究、引进、试验、示范工作及渔业生态环境、水产品质量安全、水生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技术研究。现所在地址为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路145号。
二、招聘计划
2022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四、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5.具有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需的其他条件(详见《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4.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招满即止。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指定邮箱:ssckxyjs@163.com。
(二)报名有关要求
1、报名需提交的资料:
(1)本人简历;
(2)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
(3)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应届毕业生需提供毕业生推荐表或应届毕业生证明;
(4)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的提供相关材料扫描件;
(5)获奖证书及相关资质证等材料的扫描件;
(6)科研成果、论文论著原件的扫描件;
(7)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登记照。
将上述材料打包,并在邮件主题注明“2022年面向社会专项招聘”,发至网上报名指定邮箱ssckxyjs@163.com。报名结果以收到工作人员邮件回复为准。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人事部门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资格初审结果另行通知。
2、关于相关时间节点:
年龄起算时间为1月1日,如某岗位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则应聘人员应为1982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毕业证、学位证等报名所需各类证件资料或相关材料取得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国外、境外留学人员须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对到期未能按要求取得相应证件的应聘人员,视为自动放弃。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对本人填写的信息、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面试
面试工作按照《湖北省省直事业单位专项公开招聘面试工作规程》执行。面试以面谈形式开展,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素质。
面试实行百分制,实行最低面试合格分数控制线,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应聘人员排名按照面试得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出现应聘人员面试得分相同的情况时,可由面试考核组增加综合应用能力加试,加试得分高者排名在前。
七、体检与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招聘计划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合格的,由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人事部门对其思想政治、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应聘资格进行复审。因应聘人员自愿放弃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并从应聘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网站(http://hbnysy.hubei.gov.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九、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经湖北省人社厅审核备案后,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人事部门为新招聘人员办理聘用手续,签定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所聘岗位的薪酬待遇。应届毕业生报考人员,审批聘用时须提供岗位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
对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防疫须知
应聘人员要自觉服从防疫工作安排,做好防疫工作。不服从安排的,取消应聘资格;故意隐瞒病情和相关接触史的,依法追究责任。
十一、违纪违规处理
对应聘人员在应聘中违纪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十二、信息发布及政策咨询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rst.hubei.gov.cn/bmdt/ztzl/hbsszsydwgkzp/)、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网站(http://hbnysy.hube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公告发布网站,湖北省农业事业发展中心网站(http://hbnysy.hubei.gov.cn/)为本次专项公开招聘面试成绩、录用公示情况等相关信息发布网站,请应聘人员注意查看相关信息。
政策咨询电话:
027-87307261(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办公室)
监督举报电话:
027-88235107(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纪检监督)
湖北省水产科学研究所
2022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