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技师学院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公告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更好实施“才聚荆楚”工程,满足学院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关于实施“才聚荆楚”工程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的若干措施》(鄂政办发〔2021〕44号)等规定,经随州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核准,学院拟专项公开招聘8名技工教育专业教师,现就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
5.具备岗位所需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6.具备岗位所必须的其他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能应聘
1.现役军人;
2.全日制高校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招录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等应当执行回避制度的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对象、岗位及资格条件
1.本次专项招聘面向应往届高校毕业生。
2.本次招聘的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随州技师学院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教师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3.对岗位条件相关问题可咨询随州技师学院人事处黄老师,电话0722-3335886,13597840580。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
1.报名时间
公告发布后开始接收考生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2024年4月10日17:00。
2.报名方式
考生下载《随州技师学院2024年度专项公开招聘专业教师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填写相关信息后将《报名表》、身份证扫描件、学籍或学历、学位在线证明、毕业证扫描件、学位证扫描件等压缩打包发至随州技师学院人事处黄老师邮箱(70833762@qq.com)。
(二)资格审查
面试当天考生携带《报名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或学历、学位在线证明,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进行资格审查和现场确认。经现场确认的考生,方有资格参加招聘面试。
年龄计算方法:如某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即为1993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以次类推。毕业时间以毕业证填写的时间为准,毕业证、学位证应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四、面试
(一)关于开考比例的界定
为实现竞争择优,原则上按岗位计划人数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因教育教学需要,对报名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可不核减,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经考核后决定是否聘用。
(二)面试时间、地点
1.面试时间
2024年4月14日上午8:00
2.面试地点
湖北工业大学
面试时间、地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三)面试内容
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能力、仪表举止、思想观念、职业素质以及逻辑思维、语言沟通、计划组织、人际合作、应变反应、操作与展示等方面的能力。
(四)面试方法
面试形式为说课和答辩。面试总分(100分)=说课分(80分)+答辩分(20分)。
面试时间要求:备课(25分钟),说课(10分钟),答辩(5分钟)。
考生抽签确定先后顺序。先按岗位现场抽签确定考生的面试顺序,再由每个岗位的1号考生抽签确定各自岗位的面试顺序。
按抽签顺序依次进行面试准备。先由第一位考生在备课室监控摄像头下,在市人社局、纪检等相关人员的监督下抽取试题,进入备课程序,备课15分钟后,第二位考生进入备课室进行备课,同岗位考生面试题目相同。其余以此类推。备课采取手写方式。考生备课时间满25分钟后,即到面试室进行说课、答辩。
(五)面试打分
每个面试组设置7名考官,7名考官现场对说课和答辩分别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余5名考官的平均分(保留两位小数)即为考生面试得分。面试分数现场公布,考生签字确认。如面试成绩相同,则进行加试,最终排名根据加试成绩决定。
(六)面试最低合格线
本次面试设置最低合格分数线80分。对于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岗位计划数之比不足1:3的岗位,另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5分。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进入下一招聘环节。
(七)面试纪律
1.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
2.面试期间,对考生实行封闭管理。考生不得随身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若已带入的,应予关闭,并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
3.面试时,考生不得向面试考官报告本人和家庭成员的姓名及本人就读的系班、籍贯等信息。
4.加强候考室管理,考生在候考期间不得询问面试题。离开候考室,去卫生间必须由候考室工作人员陪同。
5.在面试过程中有严重违纪的,不予录取。
五、体检、考察
1.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和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选。
2.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有职业准入规定的,按相关规定执行。体检结果以体检机构出具的正式体检结论为准。需要进行复检的,复检机构在具有资质的体检机构中随机确定,复检只能进行一次。
3.考察工作由随州市人社局和学院负责,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注重对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的报考资格进行再次复审。
4.考生自愿放弃、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经学院党委研究并报随州市人社局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员。
六、公示及备案
1.根据考察结果由学院党委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随州市人社局审定,在随州市人社局官网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或虽有异议但经调查不影响聘用的,报随州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2.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备案。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备案,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备案。
七、聘用
1.经随州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学院及时通知新聘人员报到,与其签订聘用合同,约定试用期且计入聘期,实行岗位管理,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未考取教师资格证者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在学院最低服务期限五年。
2.被聘人员自接到通知20日内无正当理由没有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经学院党委研究并报随州市人社局决定是否按照面试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人员。
八、违纪违规处理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规定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纪检监督电话:0722-3590095。
九、其他事项
本公告确定的时间、地点因特殊情况发生变化的,另行通知。
本招聘公告《岗位表》中报考岗位条件的内容,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3358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