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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江西南昌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江西人才市场 | 发布日期:2024-01-10 11:05:04


  南昌市建筑科学研究所2024年人才招聘公告
 
  为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配齐配强经营团队,加强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南昌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现面向院校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南昌市建筑科学研究所有限公司系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前身是南昌市建筑科学研究所(南昌市建筑工程质量检测中心),从事建设工程质量技术服务已有近60年,是少数同时具备建设工程检验检测、监测测绘、评估鉴定、技术咨询服务于一体的科研技术服务机构,荣获“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南昌地区“科研示范基地”,连续六年被评为“南昌市建设行业检测机构先进单位”称号,是CNAS国家实验室、全国管理水平优秀的实验室及建设工程质量检测AAA级信用机构。服务领域包括房屋建筑、铁路轨道、市政基础设施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服务能力覆盖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 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与地下工程;技术咨询服务涵盖绿色建筑、智能化信息化、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既有建筑物结构可靠性鉴定。
 
  二、招聘要求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招聘17人。具体岗位信息详见附件:岗位招聘计划表。
 
  (二)招聘基本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精神、学习能力和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
 
  3.具有应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专业,年龄,职业资格条件,以及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体检要求;
 
  5.学历要求,指具有相应国民教育学历即可;留学归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6.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9日。
 
  资格条件符合情况以现场认定为准。
 
  (三)其他要求
 
  1.岗位要求具备资格证书的,已经取得证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和已经参加相应资格考试且成绩合格的均视为有效。
 
  2.在读全日制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学历报考。
 
  (四)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
 
  3. 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因严重违纪被取消考试资格、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5.按照南昌市市属国有企业员工招聘管理办法,应聘本次招聘岗位后构成岗位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三、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职位发布与在线报名、资格审查、择优考核、体检、背景调查、公示与录用等程序进行。
 
  1.职位发布与在线报名。本次招聘信息发布于江西人才服务网(www.jxrcfw.com)等网站上发布。招聘报名采取网上诚信报名方式进行。符合条件人员请通过此次招聘官网(www.jxrcfw.com),选择相应专题,填报信息,提交报名申请。
 
  请及时关注、查看报名系统反馈信息并按相应提示操作,直至提示为“报名完成”。未按要求操作的,视为放弃。
 
  报名快速入口:https://www.jxrcfw.com/exam/theme/t_1194277623615074304
 
  2.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工作经历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任职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
 
  3.择优考核。根据报名情况确定考核环节的具体程序,具体事宜于报名后、考试前另行通知。其中,招聘计划数与报名完成人数比例在1:20以上时,进行择优确定考核人选,以笔试+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先组织笔试,按笔试成绩高低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半结构化面试;比例不足1:20的,以技能(专业)考核+半结构化面试形式进行:先进行技能(专业)考核,主要是对适岗能力进行专业测评,按技能考核成绩高低以1:3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进行半结构化面试。其中,技能(专业)考核成绩未达60分的,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面试成绩即为最终成绩。最终成绩未达80分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4. 体检。根据面试结果以招聘各岗位计划数N+1比例确定拟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 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对象按通知要求到指定医院或机构参加健康体检,相关费用由我司承担(体检复查费用由体检复查对象自理)。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作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因工作需要,体检缺项者视为放弃。
 
  5.背景调查。按照体检通过情况,确定拟调查对象,进行背景调查,主要对调查对象的工作经历、背景及以前工作表现情况进行核实,调查对象须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弄虚做假者取消聘用资格。
 
  6.录用。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经公示后,根据公示结果将名单报送有关部门讨论、审批,审批后办理相关报道、聘用手续。
 
  四、时间安排
 
  2024年1月9日至1月22日完成报名;
 
  2024年2月4日前完成资格初审(择优);
 
  2024年2月中下旬完成第一轮考核工作。
 
  考核时间另行通知。如遇特殊情况,另行调整,具体以公告为准。
 
  五、其他
 
  1.本次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2.我司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六、联系电话
 
  1.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791-86128037
 
  2.政策咨询电话:0791-87713181
 
  3.监督电话:0791-13970990612
 
  附件:岗位招聘计划表
 
  2024年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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