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 > 江西 > 宜春

2023年江西宜春市铜鼓县公安局招聘辅警12人公告

文章来源:铜鼓公安 | 发布日期:2023-03-09 15:35:03


铜鼓县公安局2023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有关规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及岗位

(一)招聘人数:12人。

(二)招聘岗位:铜鼓县公安局员额制辅警,此次招聘岗位为应急处突执勤岗,负责辖区日常巡逻防控、维稳处突及县公安局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需进行夜间巡逻执勤,限男性。

二、招聘条件

(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

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周岁以下,即1993年3月1日至2005年2月28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

5.净身高168cm及以上;

6.双侧裸眼视力4.8及以上;

7.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报考人员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

8.限铜鼓户籍或铜鼓生源(铜鼓户籍指2022年12月31日前为铜鼓户籍,铜鼓生源指在铜鼓参加高考的考生);

9.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10.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

11.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

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

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

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

4.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

符合优先聘用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

2.受过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

4.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

5.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的;

6.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8.公安机关现有员额制辅助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

(四)加分项目(不累计加分,最高在总成绩中加1分)

1.在省部级体育比赛中获奖的,在总成绩中加1分;

2.退伍军人在军级大比武中获奖的,在总成绩中加1分;

3.在公安机关有1年及以上警务辅助工作经历的,在总成绩中加1分。

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根据“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用人原则,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体能测试、面试、体检、政治考察、公示、岗前培训及签订劳动合同等程序依次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16日至3月18日,上午:9:00-11:30  下午:15:00-17:30。

2.报名地点:铜鼓县公安局办公大楼509室,联系人:吴恒,联系电话:0795-8710515。

(二)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实行诚信报名制度,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名人员提交的学历、专业、年龄、户籍等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经审查,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或无法完成资格审查的,取消报名人员应聘资格,后果由报名人员自行承担,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

1.报名时需同时提供资格审查相关资料。

2.资格审查所需资料如下: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正、反两面);

(2)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大专及以上学历需提供学信网下载打印本人《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4)本人近期(6个月内)一寸免冠同底彩色照片4张;

(5)符合优先条件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3.资格审查需报名人员本人带齐相关材料参加,不能委托他人代审(需现场测量身高和视力),逾期不参加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笔试

1.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试卷总分为100分,笔试时间为90分钟,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测试。笔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文化基础知识、法律基本常识以及与公安机关警务辅助岗位相关知识等。

3.笔试范围主要为:《党的二十大报告》《宪法》《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法律常识。笔试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四)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勤务辅警按照《公安民警体育锻炼标准评分表》执行,总分为100分,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100米跑、1000米跑和立定跳远四项。

3.考生应当根据个人身体状况、自愿参加体能测试,如本人身体状况欠佳、不能参加的,应主动放弃测试。

5.笔试和体能测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的比例,折算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岗位招聘人数与考生数按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末位入闱人员笔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名次并列的,一并入闱。

(五)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总分为100分,内容主要测试考生履行岗位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面试成绩设置合格线为70分,未达到合格线者不予进入后续环节。

3.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有效临时居民身份证)和面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4.考生综合总成绩计算方式:综合总成绩=笔试成绩×30%+体能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30%。笔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面试成绩、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二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依次以面试、体能测试、笔试成绩高低确定排名顺序。

(六)体检

依据考试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照招聘人数与考生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政治考察人员名单。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勤务辅警应符合录用人民警察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因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政治考察

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的规定,参照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有关规定,对考生开展政治考察。因政治考察不合格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八)公示

政治考察工作结束后,体检、政治考察合格人员按照考试综合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铜鼓县公安局党委批准,之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如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产生的缺额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九)岗前培训和签订劳动合同

公示结束后,对符合聘用条件的,组织开展岗前培训。培训结束后考核合格的,依法依规办理聘用手续,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关系。2023年12月31日前产生的缺额可以按综合总成绩排名依次递补。

四、薪酬待遇

工资待遇按照《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及相关规定和标准执行。试用期工资2500元/月(含个人缴纳”五险一金“部分)。

五、其他事项

(一)保持个人通讯畅通。招聘期间,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考生的通讯方式变更的,应当及时告知工作人员。凡因个人原因,无法联系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二)严禁弄虚作假行为。为了确保公平、公正,招聘工作所有程序必须进行考生身份核验,因此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报考人员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和相关规定,凡是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报考资格和聘用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承担。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三)严格遵守最新防疫规定。辅警招聘全流程严格遵守国家、江西省、宜春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并视情况根据总体部署和最新要求进行动态调整。

铜鼓县公安局

2023年3月8日

【打印此文】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