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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11名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宜春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 发布日期:2023-03-14 10:01:20


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本院因事业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聘用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1名,现将招聘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品德好;

2.能吃苦耐劳,具有奉献精神;

3.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记录;

4.五官端正,身心健康。

二、招聘岗位和要求

1、临床中医师1名,中西医结合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具有医师资格证、执业证,45周岁以下(1978年3月1日以后出生)。

2、护士10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5名)护理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护士执业证,30周岁以下(1993年3月1日以后出生)。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23年3月28日

2.报名地点:宜春市袁州区凤凰街道中山西路195号(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门诊部五楼人事科);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13970509056、18707959871;

3.报名要求:应聘人员需要携带个人简历、工作经历证明及二寸近期免冠相片一张,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报名。

四、资格审查

由市三院分管同志、纪委负责同志、对应职能科室负责人和党办组成资格审查小组,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执业证、资格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工作经历证明逐一进行审核。

五、笔试及面试(技能操作)

市三院党办负责组织符合应聘条件人员进行笔试和面试(技能操作),笔试、面试时间资格审查后电话通知,报名人数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1∶3的岗位将相应降低开考比例。

笔试成绩60分(含60分)以上人员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入闱面试人员,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六、体检

市三院党办负责组织入围人员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于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的名额空缺,在合格者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试用

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为期一周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试用三个月。

八、正式录用

试用三个月后经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用,合格的正式录用、签订聘用合同。

九、待遇

按照市三院试用期和正式录用后的薪资福利有关规定享受相应待遇。

十、有关事项

1.应聘人员如提供虚假工作证明、学历学位资格证书的,院方有权在任何环节取消其资格或不予录用或终止聘用合同。

2.参与资格审查、组织考试面试及体检环节的工作人员,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不得弄虚作假,如有违反,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整个招聘过程,院纪检监察人员全程负责监督。

4.本招聘公告解释权归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

宜春市第三人民医院

2023年3月13日

市三院招聘编外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查表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籍贯

 

民族

 

政治面貌

 

参加工作时间

 

健康状况

 

专业技术职称

 

专业技术职称取得时间

 

学历学位

全日制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毕业时间

 

在职教育

 

毕业院校 及专业

 

毕业时间

 

身份证号码

 

现工作单位

 

是否符合报考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

 

招聘岗位

 

本人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从高中开始连续填写至今)

以上内容均为真实信息,若有虚假、遗漏、错误,责任自负。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资格审核意见

审核人(签名):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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