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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江西宜春市袁州区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14人公告

文章来源:宜春消防 | 发布日期:2023-07-14 11:28:54


袁州区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公告

为有效解决袁州区消防救援力量不足的现状,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部门江西省合同制消防员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府厅发[2014]3号)文件精神,我区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政府专职消防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招聘岗位及名额  

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14名,其中灭火战斗员10名,驾驶员4名,招聘岗位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如未有符合岗位要求人员,则从其他岗位根据需求调整。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强的责任心。

2、自愿从事消防救援工作,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具有奉献精神。

3、身体健康,体形端正,身体无明显不良症状和缺陷。

4、限男性,18周岁以上(含18周岁)至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含技校、中专毕业生)。身高165cm及以上,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标准体重=(身高-110)Kg);视力右眼裸视不低于4.6、左眼裸视不低于4.6(大专以上学历右眼裸视不低于4.5、左眼裸视不低于4.5)。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具备招聘条件:

(1)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或有重大民事、经济纠纷尚未解决的;

(3)因违纪违规受处分,被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正在服刑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或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7)被省、市、县(区)人事考试中心认定为考试严重违纪并处于限期内不得报考的;

(8)其他不宜进入消防救援队情形的。

 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流程:发布公告→组织报名→资格初审→入职考试→体检→政审→公示→聘用

(一)发布公告

在秀江微语和宜春消防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3年8月10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3、报名地点:袁州区消防救援大队(袁州区下浦街道民主小区南区西面)。

4、报名材料:报名时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位)证书、驾驶证(驾驶员)、退伍证(退役军人)和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考试资格进行初审,合格后方可参加考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取消考试资格。

(四)入职考试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2:1,未达到报名人数相应减少招聘人数直至达到开考比例。

1、体能测试  

(1)测试项目:测试项目:3000米跑(占30%)、100米跑(占30%)、单杠引体向上(占20%)、立定跳远(占20%),满分为100分。(体能评分标准详见附件3);

(2)体能测试项目3000米成绩未达到合格线的取0分,合格线以上的按标准得分;其它三项测试科目按标准得分。

(3)体能测试成绩应用:灭火战斗员按体能测试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驾驶员按体能测试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所有岗位按照招聘人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2、面试和心理测试(专业技能测试)

(1)时间:在体能测试后7日内完成。面试前一天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通知考生,面试时考试需携带身份证。

(2)内容:灭火战斗员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组织能力,满分100分,按照面试成绩的40%计入总成绩,驾驶员进行驾驶专业技能测试,按照测试成绩的60%计入总成绩。

(3)地点:灭火战斗员面试在袁州区消防救援大队,驾驶员专业技能测试地点待定,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提前一天告知考生。

(4)面试结束后进行心理测试,心理测试分为合格与不合格两级,不合格人员不予录用。

3、成绩计算

(1)灭火战斗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2)驾驶员:总成绩=体能测试成绩×40%+技能考核成绩×60%。

(五)体检、政审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1:1确定体检入围名单。如招聘岗位录取排名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按面试成绩确定。

1、体检:参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中军队陆勤人员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体检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不合格的不予招录。未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进行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申请复检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

2、政审:体检合格的人员统一组织政审,重点审查应招人员及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和有无违法违纪等。(政审表见附件4)

3、体检、政审不合格者,不予招聘。对因体检、政审不合格所产生的缺额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总成绩如相同则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六)公示

体检、政审后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相关媒体上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

工资、福利待遇

1,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及福利待遇:试用期4152元/月(试用期三个月),转正后按照《关于全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员工资标准及岗位设置的通知》(赣应急字〔2021〕196号)规定执行,基本工资5190元,高危补助880元,经上级任命或大队党委研究认定的班长、装备技师、驾驶员等职务的享受职务津贴550元,根据职业技能资格享受等级津贴,在队享受工会福利等。

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3、因工作成绩突出,参照消防救援队伍同等条件评功评奖,予以表彰奖励。

本公告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报名联系人:17607952471(欧阳)、15070803558(刘)

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附件1:袁州区2023年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岗位计划表

附件2:袁州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表

附件3:体能测试评分标准

附件4:袁州区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政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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