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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铁岭市应急管理局选聘法律顾问公告(1人)

文章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5-10 11:11:40


    根据《辽宁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定》要求,为提升我局依法行政水平,规范决策程序,经局党组同意,现将铁岭市应急管理局公开选聘法律顾问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选聘对象及名额

    法律顾问1名。

    二、选聘范围

    铁岭市范围内的执业律师。

    三、选聘对象资格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一般应为中国共产党员;

    (三)具有律师执业资格;

    (四)拥有五年以上的实际工作经验;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或者司法行政部门行政处罚、行业处分。

    四、工作职责

    (一)为我局行政决策和执法行为提供法律服务;

    (二)为我局起草重要文件、党内法规等规范性文件提供法律参考咨询;

    (三)为我局签署重大合同、协议,起草、修改重要法律文书提供法律服务;

    (四)为重大合作项目治谈、论证,提供法律咨询;

    (五)为重大突发案事件、化解重大群体性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

    (六)参与解决行政诉讼、行政复议、仲裁及处理其他法律问题;

    (七)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

    (八)其他需法律顾问参与的事务。

    五、聘任期限及报酬

    聘任期限为1年,法律顾问费用为1.5万元/年。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材料

    1.填写附件1。

    2.律师执业许可证、身份证、学历、学位证复印件。

    3.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经历的材料。

    (二)报名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日内(即至2025年5月16日止),请将报名材料纸质版提交至铁岭市应急管理局628室,电子版发送至邮箱ajjzhfgk@126.com。

    联系电话:72656686

    铁岭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5月9日

    附件:铁岭市应急管理局外聘法律顾问报名表.doc (26.5 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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