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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铁岭市清河区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制外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公告(4人)

文章来源: | 发布日期:2025-05-10 11:09:51


  根据工作需要,经区政府批准,清河区机关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制外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4名。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岗位所需要的报考条件,详见附件1《2025年铁岭市清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政府购买服务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其中,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45周岁以下(1979年5月9日及以后出生);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6.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25年7月31日(含)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7.限清河区户籍(户籍迁入时间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二)不得报考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4.近5年内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考试作弊行为不能报考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含在读非应届全日制研究生不能以已取得的本科或专科学历报考;在读非应届全日制本科生不能以已取得的专科学历报考);

    7.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8.清河区在职编外人员。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考生要对照自身条件,选择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岗位报考,因不符合报名条件报考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一)报名时间:2025年5月13日至2025年5月19日(周六周日休息),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咨询电话:72118666,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清河区人力资源市场(世纪广场西北门市)

    (三)所需材料:

    1.考生自行下载并用A4纸打印:附件2《2025年铁岭市清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附件3《2025年铁岭市清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准考证》1份,要求本人用黑色墨水笔手工填报、字迹工整、信息准确、粘贴近期二寸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片(与报名表同版),注意按要求填写报考岗位。考生准考证要妥善保管,以备考试后续各环节使用。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另行通知考生的准考证号、考场、座位号,请考生及时下载、查询个人信息并填写在准考证上;

    2.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身份证丢失者使用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及复印件1份;

    3.户口本原件及首页、本人页复印件各一份;

    4.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

    5.2025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笔试

    笔试时间、地点:关注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另行通知。

    笔试复习内容请参考《复习资料》,请报名考生报名时携带优盘,报名成功后向工作人员拷贝《复习资料》,考生拷贝完成后请妥善保管,禁止二次拷贝。考试时限为90分钟,满分为100分。

    笔试阅卷结束后,根据成绩汇总分析,确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不得参加面试。

    笔试成绩通过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通知。

    四、面试

    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确定后,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最后一名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者,同时确定为面试人选。如招聘岗位报名人数少,达不到规定的比例,参加笔试并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不能聘用。

    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及面试时间、地点在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站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笔试、面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按照各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总成绩出现并列者按照面试成绩高者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

    (一)体检

    体检严格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和公务员体检操作手册等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不遵守纪律,不服从管理,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的考生,不予聘用。

    (二)考察

    考察工作由用人单位组织,重点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社会信用记录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按管理权限报人社部门备案。考察中发现有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

    体检、考察结束后出现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六、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期满无异议或是有反映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备案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注意事项

    (一)本次招聘各种信息均在铁岭市清河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报考者随时关注相关信息。

    (二)考生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期间,应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工具畅通,以便招考单位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相关培训班、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招聘无关,敬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清河区编外用工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2025年铁岭市清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准考证》.xls (13.5 KB)

附件:《2025年铁岭市清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xls (19.5 KB)

附件:《2025年铁岭市清河区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外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21.5 KB)

    铁岭市清河区编外用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9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信息、考试政策及招聘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本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发布的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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