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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在京津冀师范类院校设点招聘教师86人公告

文章来源:北方人才网 | 发布日期:2024-04-08 10:26:33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4年在“京津冀”师范类院校设点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天津市武清区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拓宽选人用人渠道,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天津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试行)》(津人社局发〔2011〕10号)、《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局发〔2017〕37号)等有关规定,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4年在“京津冀”师范类院校设点,面向全国公开招聘教师8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点及具体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线下宣传地点设置在天津师范大学。
 
  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4年在“京津冀”师范类院校设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二、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符合岗位条件的2024届普通高等师范院校毕业生或综合性大学师范类专业毕业生。应届毕业生指2024年毕业后未就业的人员(含2022、2023年毕业后未就业,可按应届毕业生对待的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遵纪守法,忠诚党的教育事业,热爱教育教学工作。
 
  3. 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报考年龄计算的截止日期为报名工作第一日,1993年4月12日至2006年4月17日出生),博士研究生放宽至35周岁以下(1988年4月12日至2006年4月12日出生)。
 
  4. 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学历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等)。
 
  在报名时尚未取得学历证、学位证的2024届高校毕业生,可在满足应聘岗位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实施“容缺后补”机制,核查上述证件的时间推迟到报到环节。届时,如拟聘人员不能提供相关证件,取消聘用资格。
 
  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可凭有效期内的相应学段、学科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参加报名和考试。依照天津市教委发布的中小学教学行政历,在2024-2025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5. 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或技能,报考人员所学专业以本人毕业证书标注的专业为准。专业指导目录参考教育部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20年)》《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颁布,2008年更新)》《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8年)》等。对于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报考人员,在校期间取得国家教育部门承认且能在相关认证网站核验的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证书上必须注明专业)的,可依据双学位证书或辅修专业证书注明的专业报考。持有香港、澳门、台湾和国外院校毕业证书的人员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为准,所学内容要与专业需求相一致。
 
  6. 具有良好的品行。
 
  7. 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8. 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详见《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4年在“京津冀”师范类院校设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二)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 定向培养、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大学本科生、研究生。
 
  2. 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 受过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以上处分人员。
 
  4. 正在接受立案审查的人员。
 
  5. 在读的非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得报考,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6. 现役军人。
 
  7.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在编在职教师。
 
  8. 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作弊行为,在禁考期限内的。
 
  9. 列为失信人员被依法限制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10. 有精神病史的人员。
 
  11. 法律规定不得招聘到事业单位工作的其他情形。
 
  12. 符合回避的有关条件。
 
  13. 参加过邪教组织的。
 
  因隐瞒以上不得报考招聘情况而被聘用者,一经举报查出情况属实,用人单位立即予以清退,由此造成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承担。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报考人员于2024年4月7日通过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www.tjtalents.com.cn)、北方人才网(www.tjrc.com.cn)、武清公共就业服务网(www.wqggjy.com)等网站查询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为7个工作日。
 
  (二)报名、资格审查与缴费
 
  考试报名和缴费均在网上进行。
 
  网址:www.tjtalents.com.cn
 
  报名时间:4月12日16:00至4月17日16:00。
 
  资格审核时间:4月12日16:00至4月18日16:00。
 
  笔试缴费时间:4月12日16:00至4月19日16:00。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
 
  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报考信息与实际情况不符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
 
  报考人员可在提交报名申请48小时内查询资格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
 
  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原则上为3:1,未达到该比例的,核减招聘计划。报名不能开考岗位已经通过资格审查完成缴费的人员,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  4月20日14:00至16:00。
 
  本次公开招聘,考务费每人45元。逾期未办理缴费手续,视为无效报名且自动放弃招聘下一环节资格。根据国家和我市的有关政策,对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和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减免考务费用。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区县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低保证(复印件)和户口本,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区县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考务费用手续。
 
  办理时间:2024年4月19日9:00至16:00。
 
  办理地点:天津市人力资源评价服务中心(天津市西青区兴华一支路5号301室)。
 
  咨询电话:022-28013603。
 
  (三)笔试和面试
 
  笔试命题、阅卷以及考务、考场安排等工作,委托专业部门负责。笔试科目为本学科专业知识(含教学设计),幼教学科加试绘画内容,不同学段相同学科笔试内容相同,试卷满分为100分。
 
  笔试时间:2024年4月27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准考证下载时间:4月25日9:00至4月27日9:00。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缺少任一证件的报考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4月29日公布笔试成绩,报考人员请登录报名网址查询笔试成绩及资格复审(计划笔试成绩公布后即安排资格复审,请报考人员做好时间安排)相关信息(不再另行通知)。
 
  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岗位招聘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选1:3的比例,确定各岗位进入面试的人选名单。招聘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照该岗位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
 
  面试前,对进入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需提交材料包括:学生证、身份证、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学期间成绩单、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本人页加盖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复印件均用A4纸复印);综合性大学的师范专业学生,还需提交学校开具的师范生证明,并加盖公章;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4月12日前,并需提供党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出具的加盖党支部章的证明材料原件一份。资格复审合格的,现场缴纳面试费45元;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其面试资格;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因取消或放弃面试资格产生的空额,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面试时间、地点将于资格复审时现场通知。
 
  面试采取说课和答辩的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面试内容包括说课、答辩、基本素质考查。说课内容为报考学段、学科教材,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驾驭课堂教学、处理教材及语言表达能力;答辩重点考查报考人员的应变能力及心理素质;基本素质重点考查报考人员钢笔字、粉笔字的书写水平以及形象、举止、仪表等,其中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面试加试电钢琴演奏。
 
  总成绩的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按四舍五入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面试结束后,以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按各岗位招聘人数与签约人员1:1的比例确定签约人员名单。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按照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签约人员。如仍出现并列情况,则一同确定为签约人员,因此产生的计划数增加占用2024年本市设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数额。人员确定后,与区教育局签订《武清区教育系统2024年公开招聘就业协议书》,如体检、考察不合格或经公示被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协议自动解除。
 
  2. 体检
 
  体检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进入体检人员按要求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不予聘用,未按照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考点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3. 考察
 
  考察工作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坚持做到全面、客观、公正。考察内容包括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
 
  武清区各招聘单位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和《市教委关于开展教职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津教人函〔2023〕19号)要求进行准入查询,依据国家和天津市关于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相关文件要求进行人员失信联合惩戒情况查询,以上查询不通过、存在有关情形的,按照考察不合格处理。
 
  同时对被考察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核。经考察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因此产生的空缺,根据用人单位需要,经批准后在同一考点同一岗位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递补。
 
  4. 公示和聘用
 
  对拟聘用人员在原公告渠道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公示期满,没有反映问题或有反映问题但不影响聘用的,方可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办理聘用手续,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五、有关要求
 
  报考人员在“京津冀”师范类院校设点公开招聘中与武清区教育局签约后,不得再参加本市设点公开招聘。
 
  拟聘用的2024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必须在入职前取得岗位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否则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武清区教育局在规定时间收取拟聘用人员的毕业证、学位证及教师资格证,进行统一审验,提供虚假证件、证件不符合岗位要求或证件不齐全者不予聘用,并按违约处理。
 
  报考岗位要求为中共党员(含中共预备党员)的,入党时间须为2024年4月12日前。
 
  聘用人员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此次招聘的教师,武清区教育局将根据工作需要,补充到我区各中小学、幼儿园,应聘人员根据各岗位的分配计划,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自择单位,在自择单位最短工作期限为5年,5年内不得提出调动申请。
 
  报考人员要树立诚信考试光荣,违纪舞弊可耻的理念。在公开招聘考试过程中,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发﹝2017﹞35号)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招聘过程中,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影响,需要调整招聘工作的,经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研究后,在天津市人才服务中心网站发布调整信息,请考生密切关注。因个人原因未参加招聘各程序的,视为自动放弃。
 
  六、招聘纪律
 
  此次招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下进行,按照上级规定实行回避制度。考务工作相关人员,凡利用考务或考试工作之便,为报考人员舞弊提供便利的,取消工作资格,视情节轻重予以处分。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违反报名、考试纪律的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咨询电话:022-60911883
 
  监督电话:022-82129992
 
  电话受理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未尽事宜,以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解释为准。
 
  附件:天津市武清区教育系统2024年在“京津冀”师范类院校设点公开招聘教师计划
 
  天津市武清区教育局
 
  2024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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