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中医医院2022年编外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我院学科和业务发展需要,计划招聘以下岗位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数量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团队合作精神。
(三)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受到党纪、政务处分期限未满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4.其他按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应聘条件的。
三、报名相关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2年12月19日至12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二)报名地点:楚雄州中医医院人事科(楚雄市鹿城西路327号行政办公区2号楼205室)。
特别注意:本次招聘不接收除现场报名外任何形式的其他报名。
(三)报名时考生应提交的材料
1.《楚雄州中医医院编外招聘人员信息登记表》原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有多个毕业证或学位证全部提交);
4.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本科及以上人员提供);
5.报考岗位相关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
6.承诺书(下载签名按手印);
7.报考车队驾驶员人员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复印件;
(2)相关驾驶经验及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原件;
(3)无重大事故及严重交通违章相关证明材料;
(4)一般体检证明(需每一只裸眼远视力4.8以上);
(5)如为退役军人,请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
四、资格审查
对考生提供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报考者是否符合所报岗位规定的范围对象和学历、专业及其他资格条件;是否符合应聘的其他要求。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与后续考核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过程,对在任何时间和环节发现不符合本次招聘公告及计划表所列条件要求的考生,均取消聘用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即确定为参加考试人员。考试当天,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确认后参加考试考核。
五、考试考核
(一)考试方式。考试考核分笔试、面试两部分,应聘人员最终考试成绩,以总成绩为准。
(二)考试内容。考试分笔试和面试,笔试主要考核应试者的专业基础知识、专业能力、专业实践技能和专业相关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专业知识、语言表达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团队合作意识、岗位认知度、求职动机、举止仪表、心理、人格和价值观等方面;车队驾驶员的面试测试应试者车辆操作熟练程度、驾驶经验积累、随机应变能力及安全意识等。面试人员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确定,按照计划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笔试成绩相同的,全部进入面试。若出现实际参加考试人数数量不足面试比例的岗位,则参加笔试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由5-7名专家打分之后,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然后算出平均分作为面试者的最后得分,计算出平均分四舍五入后保留两位小数作为面试者的最后得分。
六、确定拟聘用人员
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综合成绩按照百分制计算,计算方法为笔试成绩按照权重比例40%、面试成绩按照权重比例60%计入,相加后得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合格线为60分。根据考试考核个人得分,在成绩合格线以上,从高分到低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若综合成绩相同,则面试成绩高者进入后续环节。
七、考察体检
(一)体检
拟聘用人员按要求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试行)》及相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用人员自己承担。体检须开展吸毒人员的排查检查,吸毒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体检不合格、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或不按要求参加体检的,不得进入后续环节。
(二)政治审查
拟聘用人员由医院统一通知进行政治审查,政治审查不合格人员一经确认,不予聘用。如拟聘用人员政审不合格等原因不能聘用的,招聘单位可于2023年3月1日前在考生中按成绩排序依次递补。
八、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者经单位集体研究确定,将在我院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按程序办理入职手续。
九、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楚雄州中医医院人事科0878-3123125
联系人:苏老师、张老师
传真:0878-3122105
地址:楚雄市鹿城西路327号(州中医医院人事科)
十、其他
(一)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人员,经考试正式录取后,与医院签订送培协议,方可由医院委托专业相关规培基地进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
(二)考生因个人原因,如:手机号码更换、电话号码停机、未及时查看官网、微信公众号信息等,造成以下情况之一的,后果自行负责:
1.未接收到考试通知,不按时参加考试的;
2.未接收到拟录用通知,不按时报到入职的;
3.未接收到递补录用通知,造成无法聘用的。
十一、纪律要求
(一)遵守回避规定,考官与考试人员有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姻亲关系的,须实行回避。
(二)参与考试工作的人员,不得向任何人透露考试相关信息,不记录、传播、泄露考试内容。
(三)考务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并签订保密承诺书,做好保密工作,对违反招聘规定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四)考生应如实填报信息,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五)如发现招聘过程中有违反招聘纪律的,请致电:
楚雄州中医医院纪检监察室0878-3164856
楚雄州卫生健康委员会0878-3389387
楚雄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878-3389685。
附件:
楚雄州中医医院
2022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