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关于招录劳动保障监察员的公告
按照《福贡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劳动监察大队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及经费的批复》(福政复〔2022〕165号),为确保单位日常工作正常开展,根据实际需要,县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计划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劳动保障监察员,具体招聘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招聘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综合评定,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
符合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均可报名。
三、应聘人员条件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品行端正,具有艰苦创业、团结协作、诚实守信和为税收事业奉献的精神,服从组织安排;
3.年龄应在18~35岁之间;
4.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不限,招聘岗位需大专以上学历;
5.身体条件良好;
6.具有一定写作能力,熟悉掌握电脑基本软件操作,有责任心,能够耐心对待来办事群众;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党纪、政务处分的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和公职的人员;
3.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吸毒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国家法定考试、各级公务员及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留校察看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5.聘用后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6.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非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人员不得报考。
四、报名
(一)报名方式
此次公开招聘可接收现场、短信或来电3种报名方式。
(二)报名注意事项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应按要求如实提供个人信息,若提供的个人资料与实际情况不符,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县人社局有权取消其参加考试以及聘用资格。
(三)报名时间安排
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2年9月23日18:00,工作时间8:30-12:00,14:30-18:00;
面试时间:2022年9月24日(暂定),具体时间地点等待通知。
(四)报名材料
证明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
2.国内、国外毕业生须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扫描件。其中,暂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3.国(境)外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扫描件;
5.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支撑材料原件扫描件。
(五)报名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审核由县人社局负责,采用人工审核的方式进行,考生可同步查询审查结果。县人社局在24小时内完成审核;应聘人员如有疑问可直接与县人社局联系询问。
请应聘人员务必在提交报名信息前认真核对,确保信息无误,通过报名资格审核的人员,其报名信息不允许做任何修改。凡提交报名信息不准确、不真实的,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五、岗位待遇
本次公开招聘的工作人员,工资待遇为3000元/月(含五险)。
六、公示与聘用
对考察合格拟聘用人员在福贡县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影响聘用问题的人员,经福贡县人社局审核同意后,办理聘用手续。办理聘用手续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岗位要求的相应证书原件,否则不予办理。
拟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限内按时到用人单位报到,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
七、其他事项
报名地点为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办公室(上帕镇康复路12号)。
具体情况请致电我单位咨询。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杨萍,18213110960;0886-3411771。
福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劳动保障监察大队